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经严格组织实施,现已经结束。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校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对象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集中时间
2016年11月16日上午7:50点
三、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地点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执行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收费标准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按其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根据医院体检费用实际情况收取)于当天向考生收取,约为300元/人。
六、注意事项
(一)未在指定时间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一寸照片参加体检。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办公室秦老师联系,电话:2106696。
附件: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11月14日
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