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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贸规范用语用字 ——学校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宣传周活动
2023-09-24 21:17:08   来源:教务科   评论:0 点击: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第 2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语工〔2023〕1 号)和《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第 26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语〔2023〕13 号)精神,学校于2023年9月11日至17日开展了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贯彻落实,按照全国、全区语言文字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根据学校实际认真制定了本校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的主题,开展了诵读经典美文、推普专题班会、教师演讲比赛、诗词游园会等各种推普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师生自觉参与推普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丰富了学校的文化内涵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制作推普宣传海报

  学校广播站推普宣传

  学校滚动播放推普宣传标语

  幼儿保育教研室领诵《青春万岁》,领诵教师:韦含香、韦满益

  航铁服务教研室领诵《起航》,领诵教师:梁瑜元、莫璐、郭日霞

  2302班开展“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主题班会活动

  “坚守廉洁底线  弘扬清正师风”师德师风演讲比赛一等奖教师:郭日霞

  推普周“诗词游园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公民具有国家意识、主权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的具体体现。学校将以全体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为目标,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推普工作,提高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不断促进我校“双优”学校的建设。

  通讯员:罗岚方

  审   核:梁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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